梅多克与圣埃美隆酒庄分级制度

梅多克与圣埃美隆酒庄分级制度

1855年4月18日,葡萄酒工商会(Syndicat of Courtiers)根据当时波尔多各个酒庄的声望和各酒庄葡萄酒的价格,确定了58个酒庄,命名为列级酒庄(Grand Cru Classe)。他们将所有酒庄分为五级。4个一级酒庄,分别为拉菲酒庄(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拉图酒庄(Chateau Latour)、奥比昂酒庄(Chateau Haut-Brion)、玛歌酒庄(Chateau Margaux)。12个二级酒庄,14个三级酒庄,11个四级酒庄和17个五级酒庄。这个分级里面只包括梅多克地区的酒庄,唯一例外是格拉夫地区(Grave)的奥比昂酒庄(Chateau Haut-Brion),名列列级一级酒庄的行列。

1973年,对等级酒庄进行了一次修订,无论酒庄是否更名易主,分割或合并,均保持最初评定的等级,唯一的例外是木桐酒庄(Chateau Mouton Rothschild),在主人菲利浦男爵几十年的努力下,从原来的二级酒庄晋升为一级酒庄。此时,一级酒庄的数量从最初的4个增加到5个,这5个一级酒庄就是人们常说的“波尔多五大酒庄”。最终一等列级酒庄5个,二等列级酒庄14个,三等列级酒庄14个,四等列级酒庄10个,五等列级酒庄18个。

和梅多克的列级庄分级制度不同,参与圣埃美隆列级庄分级制度的酒庄是根据自身实力主动申请参与评选,评选方法除了品尝酒庄最近十个年份的葡萄酒之外还需通过一系列认证并受到相关法规来限定酒庄,例如所产葡萄酒必须是酒庄内装瓶等。其它具体要求如下:

(1)使用经营单位名称10年以上;

(2)经营单位是一个种植实体,其酿酒车间只为经营单位的葡萄酒服务;

(3)用于酿酒的葡萄树中至少有50%可以使用优级圣埃美隆法定产区名称,并且树龄至少达到12年;

(4)在最近的10年内,至少有7年的收成被允许使用优级圣埃美隆名称;

(5)保证在未来的十年内,不会改变酒庄面积并且在经营单位内生产的葡萄酒酒瓶上做出“列级酒庄”或“一级酒庄”的标注。

圣埃美隆一级酒庄A等共4个,包括欧颂酒庄、白马酒庄、金钟酒庄和柏菲酒庄;一级酒庄B等共14个,圣埃美隆列级酒庄共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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